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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換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回首頁  回上一頁  各類證件一覽表

   
應備文件:  
 

1.

行車執照(已逾定檢日期車輛須先經檢驗合格)。

 

2.

有效期限滿30日以上之汽車強制責任保險證。

辦理地點:

 
 

1.

全國各公路監理機關行車執照換照窗口或電話語音(4126666-167#)或以網路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wps/portal或至超商便利商店及通信換照方式辦理。

 

2.

本站作業流程:至一樓辦公大廳服務台取號碼單等候,依電腦叫號至指定窗口(1或2號)辦理或至免下車換照服務窗口(免取號碼單)辦理。

規費:  
 

1.

汽車新台幣200元、機車50cc以下750元、51cc以上-125cc以下1050元 、126cc以上-250cc以下1350元、251cc以上-500cc以下1950元、501cc以上-600cc以下2550元、601cc以上1200cc以下3750元(通信辦理者以郵撥方式繳納,並加附回郵掛號費25元及手續費7元計32元,劃撥帳號:03365007帳戶名: 嘉義區監理所)。註:自99年11月1日起通信業務移撥嘉義區監理所辦理。

 

2.

機車係含燃料使用費。

注意事項:    
 

1.

汽車行車執照每三年換發一次。

 

2.

機車行車執照每二年換發一次。(換發時一併徵收機車燃料使用費)

 

3.

如有交通違規 、違反強制險等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、燃料費者,請先結清。

 

4.

機車未作排氣定檢,禁止換發行照。

 

5.

通信辦理者自填劃撥單其繳款代碼為AAAA+車號(換照地址不變)、BBBB+車號(換照地址變更)。

 

6.

應主動於行照有效日前後一個月內辦理【不以通知為要件】,逾期經警舉發處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。

 

7.

離島車輛在本島申請辦理,應填具拋棄減費申請書

8.

至超商便利商店繳費者請持行照及強制責任保險證,俾憑操作多媒體查詢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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